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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热、企业冷”,产教融合“两张皮”困境怎么破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系统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特征,其中首要特征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十四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规模超过现有发达国家人口的总和,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发展途径和推进方式也必然具有自己的特点。如何立足国情实际,走好人口规模巨大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本报今刊发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相关研究成果,以飨读者。

大力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产教融合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特征,也是职业教育改革的难点与重点。目前在产教融合上仍不同程度存在“学校本位、企业缺位”“院校热、企业冷”现象,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两张皮”困境依然存在。因此,构建产教融合新样态势在必行,这需要各界“握指成拳”协同发力,而进一步理顺产教关系,大力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充分激发企业的主体能动性,则是关键一招。

产教融合的五个新趋势

随着《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相继出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体两翼五重点”计划正式实施,我国产教融合正呈现出新时代新特征。

一是更强化多方协同。职业教育只有与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企业发展相适应,才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随着产教融合型城市的推进试点,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新模态不断涌现,“政产企校”多方协同育人平台开始形成,产教融合将与产业转型、区域发展、企业发展深度捆绑,一体发展。

二是更聚焦产学适配。与以往自发为主的产教融合形式相比,未来的产教融合将更强调学校专业和产业企业的精准适配。职业院校通过积极对接、响应行业企业的需求,及时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着力提高职业教育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度。

三是更关注业界需求。长期以来产教融合多着眼于人才培养,学校主要向企业产业提要求,未来产教融合的立足点将逐渐转向关注行业企业的利益诉求,更重视产教融合对产业发展、企业进步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撑,让企业成为人才培养过程的参与者和培养成果的分享者。

四是更重视企业主导。与传统职业院校牵头的形式相比,未来产教融合中,将更加注重由行业龙头企业把握产教融合的主导权,持续创新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五是更注重融合质量。未来将按照“国家急需、供需适配”的原则,通过产教深度融合,重点打造一批“金专业、金课程、金师资、金基地、金教材”,推动知识图谱向能力图谱全面转化、传统知识传授向综合技能培养彻底转向,以教学关键要素“小切口”全面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

加快落实企业主体地位

发挥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主体能动性,首先要落实其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在职业教育办学多元化过程中做出的重要战略谋划。

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明确:“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落实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重要主体地位,企业作为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的地位、行为和作用首次上升为法律规制和国家意志。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这是我国首次在国家政策层面确认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中的重要主体地位,这一政策取向意味着企业将走向职业教育的舞台中心,成为与职业院校并驾齐驱的重要办学主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这里所说的“企业主导”也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提供了重要解决方案。当然,企业的主体地位不是单向度的,既是融合的责任主体,也是融合的受益主体。

确立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目的是有效引导和充分激发企业举办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企业既是职业教育需求的发出者,又是实践导师和设施设备的提供者,也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者。兴教办学绝不可离开企业主体的深度参与。

着力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

在当前条件下,尚不能要求所有的企业都在职业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可以通过加快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将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改革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营造企业积极投入、竞相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先行者先受益的政策激励效应。对此,需要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多方协同发力,通过政策引导、机制创新、资源整合等措施,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实现教育与产业的无缝对接。在当前,构建多元化的激励体系尤为重要。对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可以享受现有“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同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等相挂钩。

具体而言,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的试点企业,其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用于职业教育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设立职业教育专项补贴资金,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课程教材开发、师资培训等项目给予直接补贴;建设产教融合信息共享平台,整合职业院校、企业、产业、协会及政府部门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和供需对接。企业通过平台发布用人需求、技术研发需求等信息,促进合作交流。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财税投资学院教授)

 

来源:上观新闻